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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导申请表(尽快交到科研办公室)
发表日期:2009-03-24 阅览

(请各位老师填写完毕,将打印出来的表格附个人签名尽快交到科研办公室)

关于编制201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编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做好研究生招生的基础工作,是我校向社会和考生的承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专业目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做好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生的学科、专业和考试科目的设置

1.招生学科、专业必须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或备案的硕士学位授予点。

2.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设置初试科目。各学院应组织各分学位委员会研究按一级学科命题的方案。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职业技术教育学初试科目全部实行统考。

复试自命题笔试科目为一门,其设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各学科考试科目所指定的参考书应尽量采用应届毕业生使用的统编或较新版本教材,以便考生获取。

二、关于导师招生的申请

1. 申请2010年招收硕士生的导师,必须是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取得导师资格且导师培训合格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导师必须是学校人事处正式聘请的兼职教授,并取得导师资格,经研究生学院审核后方可招生。

2.拟申请招生导师,必须具有科研课题和足够的经费。工科学科导师经费不少于8000元,无科研课题的导师不安排招生。

32010年拟招收硕士生导师年龄一般限制:以人事处登记的出生年月为准,截止2009630日,男不超过57岁,女不超过52岁。博士导师可根据本学院情况适当放宽。超过上述年龄规定,但因工作需要招生,应另外填写《重新申请2010年硕士生招生表》,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经研究生学院签字同意后可安排招生。

4.凡2008年已上招生目录,但连续两年无人报考且未录取学生的导师,一般应暂停一年招生,待条件创造好时再考虑恢复招生。各学院对因身体条件限制,不能胜任硕士导师工作者不安排招生。

5.所有申请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均需填写《2010年招收硕士生申请表》,已超规定年龄的导师需填写《重新申请2010年硕士生招生表》,由院、校两级审核通过后方可招生。以上表格及相关要求均在研究生学院网站的“下载专区”中下载。

09年新增导师在新增导师培训班结束后再进行招生申请。新增导师原则上只在其审批专业招生。

三、其他事项

1.各学院务必在327日前将导师申请表及自命题科目设置情况上报表交至研招办。学院上报前应对各专业的导师申请表进行整理,制作各专业导师申请情况汇总表,注明各专业导师在招生简章中的排列顺序。

2.各学科专业不得拒绝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可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对同等学力人员的要求(填写在招生情况上报表中),学校汇总后根据整体情况制定统一的要求。

3.为进一步建设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完善我校研究生导师信息查询系统,各学院应积极督促研究生招生导师在研究生学院网站的导师个人空间里填写个人信息,以方便广大考生了解导师情况

附件:1.2010年导师申请招收硕士生有关要求

2.2010年招收硕士生申请表

3.关于重新申请2010年硕士生招生的通知

4.重新申请2010年硕士生招生表

5.2010年硕士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设置情况上报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316


 

附件1

2010年导师申请招收硕士生有关要求

l、申请2010年招收硕士生的导师,必须是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取得导师资格且导师培训合格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教授上专业目录应从严控制,必须是学校人事处正式聘请的兼职教授,并取得导师资格,经研究生学院审核后方可招生。

2、拟申请招生导师,必须具有科研课题和足够的经费。工科学科导师经费不少于8000元。无科研课题的导师不安排招生。

32010年拟招收硕士生导师年龄一般限制:以人事处登记的出生年月为准,截止2009630日,男不超过57岁,女不超过52岁。博士导师可根据本学院情况适当放宽。超过上述年龄规定,但因工作需要招生,应另外填写《重新申请2010年硕士生招生表》,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经研究生学院签字同意后可安排招生。

4、凡2008年已上招生目录,但连续两年无人报考且未录取学生的导师,一般应暂停一年招生,待条件创造好时再考虑恢复招生。各学院对因身体条件限制,不能胜任硕士导师工作者不安排招生。

5、申请2010年招生,必须由导师本人亲自填报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准确,不能草率填报。由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复审。

6、研究方向宜稍笼统、新颖,以利吸引考生报考。

7、外语语种仅限于英语、俄语、日语、德语等四种。

 


 

附件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0年招收硕士生申请表

招生学院(盖章):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外语考试种类(仅限英、日、俄、德内选择)

 

导师姓名

 

出生

年月

 

职称

 

课题名称及经费

 

招生导师

签字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主管院长签字

 

 

 

 

 说明:此表必须由导师本人填写,字迹工整,内容必须绝对准确。如内容和09年相同,则填写“同09年”即可。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主管院长审查签字后加学院盖章,由学院统一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审。

每页只能填写一个专业,多个专业招生需另附表格填写。

2009年招生专业目录在研究生学院网站(gs.xauat.edu.cn)主页的招生信息栏内,请参考。

为了扩大招生宣传,方便考生查询导师信息,请导师登陆研究生学院主页,进入“个人空间”,填写个人详细信息。


 

附件3

关于重新申请2010年硕士生招生的通知

一、不符合学校2010年招收硕士生年龄规定的导师,自愿按下列情况之一办理者,可重新申请2010年硕士生招生:

    A、带研究生期间,本人达到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届时按时退休,退休后愿意返聘,待遇由学院与导师本人商定,继续带完硕士生。

    B、现已超过学校规定2010年上目录招生规定年龄,而知名度较高的教授,本人自愿与年轻导师联合招生,到退休年龄按时退休,硕士生由年轻导师指导。

    二、办理手续:

    1、导师自愿按上述情况之一办理者,本人需填写后附申请表,视本人情况选择填写AB项,并签名。

    2、凡选择B项的导师,必须有同一方向年轻导师接替指导,新老导师均需签字,年轻导师在备注栏内签署接收意见。

3、申请表务必于325日前报研究生学院,经校研究生学院审查批准后准予招生。逾期未交者,视为不再招生。

 

 

 

 

 

 

 


 

附件4

重新申请2010年硕士生招生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招生

专业

 

研究

方向

 

 

 

 

 

 

 

 

本人自愿按第    项执行办理。

 

 

                       导师签字:                    

 

 

 

 

 

 

 

院长签字:                    (学院盖章)

       

 

 

 

 

 

                         研究生学院盖章

                                

 

 

 

 

注:本表手续办理齐全后复印三份,导师、学院、学校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