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注意事项:
1.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承担过两项及以上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
2.省基金具体申报要求:
2.1省基金重点项目需要省级查新,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截止申报日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研究期限为3年。(2013年1月—2015年12月)
2.2面上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研究期限为2年。(2013年1月—2014年12月)
2.3青年基金申请人截止申报日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并已获得博士学位,参与研究人员2/3为青年人员。研究期限为2年。(2013年1月—2014年12月)
2.4教授不可申报省基金面上项目,优势学院(建筑、土木、环境、冶金、材料)40岁以上男性副教授,45岁以上女性副教授不可申报省基金面上项目;一般学院(管理、信控、机电、理学院)45岁及以上副教授不可申报省基金面上项目。
3.50岁以上教授原则上不可申报软科学面上项目及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
4.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需要与企业的横向合作协议。
各类项目学院初分名额为:
重点:1
面上:4
青年:4
重点实验室青年:2
工业攻关:2
各类项目报送学院科研办时间为:2012年1月12日,学院还要组织评审